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,落實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人文領域重要成果,對接“十三五”時期文化工作的相關要求,推動“東亞文化之都”國際文化品牌建設,文化和旅游部將啟動2019年“東亞文化之都”評選工作。
評選工作將有針對性地選出1個城市命名為中國2019年“東亞文化之都”。當選城市將以“東亞文化之都”名義在2019年全年集中開展形式多樣的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,并將根據“東亞文化之都”品牌建設方案優(yōu)先參與后續(xù)國家級對外文化交流工作,以及“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(qū)”后續(xù)建設、“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”等重點工作。
為做好有關工作,請各省(區(qū)、市)廳(局)將上述工作安排報本省(區(qū)、市)人民政府同意后,協助組織本省(區(qū)、市)2019年“東亞文化之都”的申報,于2018年5月15日前將通知送達及辦理情況電話反饋我部外聯局,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推薦本省(區(qū)、市)的1個申報城市。具體申報條件、評審標準、程序以及申報城市所需提供的材料請參考附后相關文件。上述相關文件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下載。